Tuesday, August 21, 2012

簡單邏輯


在一個集體低B多年的社會,荒誕事俯拾可見,即使足不出戶,打開報紙電視,到處都是笑料。例如這一樁:毒品飯堂猖獗,社團促請政府對犯毒分子加重刑罰。

報導指毒販不只在人流稀少的地方販賣毒品,還租借舊式樓宇單位作毒品飯堂之用。然後這位不知從哪裏冒出來的社團代表便一本正經,對着麥克風,「質疑」「有關當局」對毒販之刑罰是否太輕,「促請」政府修改條例,加重對毒品販賣罪行的刑責。

本地一眾「社團高層」面對普羅大眾時所表現的中國式思維,早已從插科打諢升格至沉悶不堪。毒販為甚麼要選擇那些地點進行交易,而不是旺市大街?明顯是因為害怕被警察抓到。那麼他們害怕被抓到的原因,自然不是因為警察會對他們濫用私刑,而是懼怕刑罰,不想坐牢。只要學過最簡單經濟學常識都知道供求定律:道友對毒品需求大,有求自然有供,對毒販加重刑罰,在需求不變下,毒販的風險成本就會轉嫁至買家身上,即毒品價格會提升。毒品賣貴了,金錢利潤增加,自然有更多毒販願意挺而走險。刑罰愈嚴苛,價錢則愈高昂,買賣之間的關係是不會變的――只要供求關係不變。

在中國和馬來西亞等國家,販毒是死罪。且無須證實販賣,連藏毒的最高刑罰,都同樣是死刑。現代「先進國家」的刑法,沒有勦家滅族,死刑已算是最重的刑罰了。那麼中國或馬來西亞是否毒品絕緣國?當然不是。只要有需求,就有供應,在供應者處着手刑罰只會把成本迫高。賣淫工業無法杜絕的主要原因之一,是刑罰從來只會針對娼妓,而相對地,對消費者(即嫖客)的刑罰卻是天淵之別。風險提高代表成本增加,貨品價錢上漲,只要需求存在,無論販毒抑或賣淫都不會停止的。對嗜毒者來說,毒品是沒有代替品的,毒品價格提高,他們傾家蕩產、不顧一切都要得到,構成對社會治安嚴重威脅的隱憂。

澳門刑法相對鄰近地區算是較輕的,這固然有其原因,這裏不贅。哪裏出現問題便加重對該行為的懲罰,社團代表以這種「屋邨師奶街頭打仔」的教子方式,來對政府施政及立法作出意見,事後還宣稱其言論代表民意,是否對市民的智慧有點侮辱呢?他會不會想到,以毒品利潤之高,加重刑罰後很可能會為某些執法者帶來貪污受賄的機會呢?此君又是社團新組成的所謂「智庫」的一員,那麼在召開記者會前,是否應該想出一些表面上「具建設性」的提案,例如多建立戒毒中心或加強對管制藥品的教育,才致電記者去做Show呢?

全球已售出超過四百萬本的暢銷書《Freakonomics裏,便提供充份數據解釋為何政府對毒販加重刑罰行不通。此書已在前年拍成紀錄片,美國中產幾乎人手一本。據說澳門有百分之四十二市民自稱為「中產」,這位對傳媒發表高見的「社團高層」,相信屬於其餘的百分之五十八――當然,澳門「中產」不屑崇英戀美,對人家的研究分析毫不放在眼內,這也是可能的。本地社團大多代表藍領基層,若見解過於「精闢」,不被其代表的階層所接納,這種憂慮以智庫成員的智慧大概早已想到。澳門的邏輯從來不複雜,想想當中的脈絡,一切忽然變得合理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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